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及时处理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问题,确保住宅用于安全,北京市寄居建委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住宅漏雨专项管理工作并公布《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处理完成城镇住宅漏雨问题。
《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北京市降雨量大,群众对住宅漏雨问题体现强烈,为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有心问题,根据市领导的请示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本次治理工作主要针对本年度汛期强降雨后城镇住宅屋面、墙面和外窗发生的漏雨问题,利用两个月时间管理住宅漏雨,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保证在秋末下雨前城镇住宅漏雨问题获得妥善处置。
《实施方案》具体,解决房屋漏雨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个单位各自分担相应责任。其中,建设单位要落实保修责任,对于属于售后服务范围的房屋应及时修理;物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约内容,及时对漏雨部位展开维修。对于超出合同维修范围的,物业应及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作好兜底救助工作。街道(乡镇)不应分担城镇住宅应急维修责任,对城镇住宅再次发生房屋漏雨必须应急维修、维修责任人暂时无力修理的,或者发生突发情况需要紧急修理的,街道(乡镇)应该组织相关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维修,必要时可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按照“先应急后追偿”原则作好应急维修工作;属地民政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对城镇“困难户、五保户”的住宅维修工作进行证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住户,其住宅漏雨维修费用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在具体实施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12345热线电话是市民反映漏雨问题的主要渠道。各区要重新组建住宅漏雨治理工作专班,制定管理计划,形成具体治理措施,专责前进本区住宅漏雨工作。同时,各区要建立抽验制度,对实施维修的项目进行定期抽查检查,要求修理责任人加强过程管理,监督维修责任人组织合格专业队伍入场修理,增强施工质量管理。